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围绕“全面绿色转型,共建美丽中国”的六五环境日主题,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2026年6月3日,兴隆县人民检察院与北京市平谷区生态环境局、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兴隆分局、兴隆县人民法院、兴隆县公安局等多家单位,共同开展宣传活动,以多方联动、多维宣传、全民参与的形式,共护绿水青山。

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悬挂条幅、设立宣传展台、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群众、周边商户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重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知识以及检察公益诉讼在守护生态环境中的作用和常见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及其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让群众直观了解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和法律底线。

同时,检察干警向现场群众讲解公益诉讼“随手拍”举报平台操作流程、举报范围、方式。引导群众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发现身边存在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损害公共利益的问题时依法举报。让生态保护理念融入日常、扎根基层,打通生态环境保护群众监督“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重点领域,立足“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兴隆实际,持续加大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力度,以更实举措、更优履职,守护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