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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促学,以学促干——兴隆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典型案例学习交流会
时间:2026-04-01  作者:  新闻来源:兴隆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大 | 中 |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强化检察干警业务能力建设,今年3月,我院成立了以副检察长为组长的典型案例研讨小组,并于4月1日组织召开典型案例学习交流会,全体检察干警参加会议。

兴隆县检察院干警褚东旭以数据研判为切入点,把握当下民事执行案件新态势,结合最高检发布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指导性案例进行分享,阐述了指导性案例的办案启示及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构成和相关司法解释进行详细解读,就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时间起算点、“有能力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同时,阐释了民事执行案件审查要点、检察融合履职等实务问题,厘清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的办案思路,明确了审查要点。

兴隆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文军作总结讲话。一是要高度重视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学习运用。他指出,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是生动的办案教科书,蕴含着丰富的司法理念、裁判规则和办案经验。全院干警要将案例学习作为提升业务能力的重要抓手,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正让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成为指导办案的“活教材”。二是要充分发挥青年干警的生力军作用。青年干警要积极投身到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学习交流中来,善于在案例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升能力,敢于钻研疑难复杂问题,在案例研讨中锤炼过硬本领,尽快成长为骨干中坚力量。三是要以学促干,全面提升办案质效。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规范办案的实际行动,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努力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院将常态化开展案例学习交流活动,建立健全案例学习、培育、分享机制,持续营造“学案例、用案例、研案例、树案例”的浓厚氛围,引导全体检察干警从好的案例中汲取经验、锤炼本领,为锻造高质效办案队伍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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