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清浅,万物复苏。在34届“世界水日”、第39届“中国水周”来临之际,兴隆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水域踏查、主题宣传活动,以检察担当守护一方碧水。
联动开展主题活动,凝聚护水合力

引滦工程作为国家水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津唐地区的生命水脉。兴隆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参与海委引滦局“水网连津唐·滦水护民生——引滦工程赋能国家水安全”主题活动,积极向周边群众开展水生态保护宣传,以实际行动引导公众保护水资源,广泛凝聚全社会节水护水、共建共治的强大合力。同时,依托“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行政机关现场研讨治理重点、难点问题和破题思路,推动形成“检察监督+行政监管”协同治理格局,为滦河水生态环境保护注入法治动能。
开展河流踏查,筑牢保护防线

柳河作为滦河支流,其水域生态直接关系区域水安全与生物多样性。近日,兴隆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赴潘家口水库、老虎沟水库、柳河特有鱼类保护基地及周边水域开展河流踏查活动,重点排查私搭乱建、垃圾倾倒、非法捕捞等破坏水生态环境行为。同时,干警现场开展了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了水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了水污染防治等相关知识,并结合典型案例讲解了破坏水生态环境行为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参与水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守护水域生态。
下一步,兴隆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生态检察工作,持续加大涉水领域法律监督力度,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筑牢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