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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时间:2015-03-18  作者:兴隆县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兴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兴隆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兴财预【2015】37号),我院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08.43万元,其中:

    一、行政运行405.23万元(其中:非税安排定额公用及办案经费118.4万元,加班补贴12万元,共计130.4万元);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170万元(其中:非税安排170万元);

    三、装备购置133.2万元(其中:非税安排22.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安排1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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