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隆县检察院干警撰写的多篇论文在征文评选活动中斩获佳绩。
姜盼盼(河北农业大学教授)、赵宇亮撰写的《房产销售人员虚构“工抵房”骗取购房手续费行为的罪名界定研究》在河北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2026年年会征文活动中获一等奖。

侯文军、赵宇亮撰写的《违规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行为的罪与非罪辨析》在河北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2026年年会征文活动中获二等奖。

李佳雯、刘丽丽(承德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撰写的《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视角下熟人琐事类轻型不起诉案件矛盾化解工作探析一一以X县检察院2022年以来办案实践为样本》在河北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2026年年会征文活动中获三等奖。

赵宇亮、白永强撰写的《新时代“枫桥经验”视域下基层轻伤害案件刑事检察工作的困境与优化—基于H 省 X 县检察实务的实证考察》在河北省法学会农业农村法研究会2026年年会征文活动中获得三等奖。

其中我院干警赵宇亮受邀作为获奖作者代表到现场参会,并在交流座谈环节作主题发言。
座谈会上,赵宇亮围绕真实检察办案案例,分享了论文写作背景与具体研究思路。提出了诈骗罪与职务侵占罪、合同诈骗罪、民事欺诈之间的界定标准,为进一步办理该类案件提供了有益参考。
下一步,兴隆县检察院将继续推进理论研究工作,深化实践成果转化,聚焦疑难案件办理等关键问题,持续将理论研究成果反哺检察办案实践,助推全市检察监督质效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