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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行动 共护水生态环境
时间:2024-03-29  作者:  新闻来源:兴隆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活动。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来临之际,兴隆县检察院与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兴隆县河长办、蘑菇峪镇人民政府开展联合行动,共同助推水生态环境保护。

四个单位共同召开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听取了镇政府关于违规种植、倾倒秸秆的汇报,对潘家口水库及周边水域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讨,为进一步推进水资源保护工作奠定基础、凝聚共识。会后与会单位针对潘家口水库及周边区域开展了联合监督检查,并向群众开展了法治宣传。

下一步,兴隆县检察院将继续聚焦水资源保护工作,积极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促进相关职能部门有效衔接配合,加大对水环境的保护力度,坚持办案与保护同步推进,以公益诉讼检察守护一方碧水,助推水资源保护向好、向优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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